院属各学生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全面发展,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23〕56号)、《44118太阳成城集团陈赓班人才培养管理规定》(校教字〔2015〕6号)和《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院学字〔2019〕7号),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本次奖学金评定采取申报制。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书院提交个人综合能力表现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书院、学院核实后,由学院根据学习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进行奖学金评定。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做到学院优秀学生均有机会参评。
3.学院成立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副组长,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的2024年春季学期优秀学生奖金评定工作小组。
4.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奖学金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兼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各奖项的申报评定:
(1)评奖期限内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成绩有不及格者(必修课初次考试不及格者);
(2)评奖期限内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者;
(3)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二、春季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
春季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测评优秀的本科生。一、二、三等奖评选比例为在校本科生的5%,10%,15%。
三、报名方式
1.请所有同学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28日前交到所在书院辅导员老师处。为方便广大同学填写,我们将再次发布寒假期间学院(2021级,2022级)、书院(2023级)已统计公示完成的活动统计材料,同学们可以按照该材料公示内容在申报表中“曾获奖励及荣誉”一栏中进行填报,如有新增加的活动请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否则不予认证。请所有申报同学在“申请理由”一栏最后填写手机号,方便后续审核联系,签字处需将申报表打印出来手写签字。“综合成绩”一栏暂时不用填报。
2.2020级同学按大四上学期智育成绩进行申报即可。
3.《44118太阳成城集团奖学金申报表》中所填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所填各类活动时间应均为2023年暑期至2023年秋季学期末。
4.学院进行申报审核后公示报名情况、智育成绩、活动参与情况和最终奖学金获奖情况。
5.联系人:王玮哲,联系电话:13704800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