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按照学校保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安排,同时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校园网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规范上网行为,在学生公寓区域和教工家属区域实名认证上网的基础上,学校定于2015年1月6日起启动校园办公网实名认证工作,并逐步对具备条件的办公区域、教学实验区域实施认证。为保证用户能够正常使用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依据 1.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意见》:高校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的有关法规,切实抓好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校内网站与网络用户的统一归口管理。 2.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用公用账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账号的管理,建立账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账号不得转借、转让。 3. 《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第七条: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 二、认证范围 办公区域、教学实验区域所有接入校园网的计算机。 三、认证方式 实名认证上网采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网络连接认证方式,输入本人账号及密码,认证通过后即可使用网络,具体使用方法详见信息化处网站《校园办公网实名认证上网连接方法》内容介绍。 四、上网账号 教工的上网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8位,首次登录后,请您登录校园网自助服务平台http://nss.hrbeu.edu.cn及时进行密码修改并完善个人信息。用户在使用网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保管好账号及密码,防止账号被他人盗用。 请各单位指派1人负责本单位实名认证上网相关工作,填写《校园办公网实名认证工作负责人信息表》,并将电子版于2015年1月5日前报送信息化处邮箱nic@hrbeu.edu.cn,信息化处将组织培训会并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单位进行现场技术服务。 用户服务电话: 82519114 信息化处网址:http://nic.hrbeu.ed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