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导师的创新精神,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引领作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范围 我校本年度有毕业生的在编博士及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方式及步骤 (一)评选方式为推荐制。教学单位根据《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对参评导师进行评价,并按院(系、部)导师数的40%向学校推荐。 (二)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向参评导师指导的学生(2014级研究生除外)集中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学生统一调查,集中回收调查问卷。 (三)教学单位申报的导师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对每位导师所指导学生(指2014年毕业)的学位论文情况进行评价。如果申报者所指导2014年毕业学生的学位论文在本年度没有在档案馆存档的,请教务办将其学位论文电子版收齐后统一报送到研究生院。 三、各教学单位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及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院(系、部)将以下材料于2015年1月12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 (一)调查问卷; (二)2014年度院(系、部)拟推荐的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三)2014年度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 (四)未在档案馆存档的本年度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 四、其他说明 (一)对在2014年学校、院(系、部)组织的学位论文评阅工作中,所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导师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二)要求申报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的应有本年度相应申报类别毕业生。 (三)既是博士生指导教师又是硕士生指导教师的导师,可分别申报优秀博士导师或优秀硕士导师,也可只申报一项。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2519841,联系人:王继成,司加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