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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

日期:2022-10-01      点击数:


依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国家各项奖、助学金实施细则》制订本评选方案。现就2022年国家助学金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名额及资助标准

1. 根据班级贫困生人数占学院贫困生总人数的比例对各班级不同等级助学金名额进行分配。;

2. 2019级、2020级、20212022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按一等2000/学期、二等1500/学期共两个个等级发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增加额度

二、评选方式

1. 申报人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国家助学金个人信息汇总表》(下文简称《个人信息汇总表》);

2. 各班级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生活委员为副组长,各寝室不参评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议小组,根据参评同学日常表现及生活开销情况确定本班《国家助学金等级班级推荐名单》(下文简称《班级推荐名单》);

3. 学院成立以院系领导为负责人的评选委员会,根据班级上报的《班级推荐名单》及《个人信息汇总表》确定最终的获助学生名单及获助等级。

三、评选原则

1. 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只限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级优先按贫困程度划分,同等条件下参考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参加公益活动等情况进行调整;

2. 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达到全覆盖、全受益;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更新工作已结束,助学金申报资格认定不再增补;

4. 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建议给予较高等级助学金:

1)家庭所在地为2022年受灾地区;

2)学生所在家庭为军属、烈属或低保家庭;

3)孤儿;

4)过去一年中家庭遭遇重大变故。

5、为了让国家助学金发挥更大的作用,以下情况的学生建议给予较低等级助学金:

1)本年度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2)本年度已获得过其它社会高额奖助学金。

四、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助学金

1. 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国家助学金由学校单独评定;

2. 少数民族预科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以符合条件的全体申报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在院系排名的百分比排序作为评比依据,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及获助等级;

3.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少数民族预科)》,10611:00前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院上报到学校,统一评定。

五、评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评议小组于10711:00之前确定本班的推荐名单,并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推荐名单》、《个人信息汇总表》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学院评议组于108日确定学院最终的获助学生名单及获助等级,并进行公示。评议过程监督电话82569500(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国家助学金及个人信息汇总表

2. 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22年国家助学金及等级班级推荐名单

3. 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 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少数民族预科)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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