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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0-03      点击数:

各研究生班级:

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依托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来组织开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类别

CASC奖学金、716所奖学金、天楹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及奖励金额

1、CASC奖学金

奖励金额: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

奖励名额:一等奖1人,二等奖1人

奖励对象:2022级硕士研究生(含原2022级硕士研究生,目前在读2023级硕博连读生)

2、716所奖学金

奖励:5000元/人

奖励名额:硕士研究生3人,博士研究生3人

奖励对象:

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含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

博士研究生:弹性学制期间内在读的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

3. 天楹奖学金

奖励金额:10000/人

奖励名额:1人

奖励对象:在校学习满一年的硕士研究生(含2022级硕博连读博士)。

4、申报CASC奖学金、716所奖学金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满足《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版)》第二章第三条“申请条件”以及第四条“评选要求”中的内容。

5、天楹奖学金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

需要满足《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23版)》第二章第三条“申请条件”以及第四条“评选要求”中的内容。仍需满足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英语须过六级。

6、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定内容和方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可兼报不可兼得。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具备当年各类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参评资格。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所用材料,在之后的国家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的评选中无法使用。

评选顺序为:天楹奖学金、CASC一等奖学金CASC二等奖学金,716所奖学金。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流程分为受理个人申请和评选两个阶段。

(一)受理个人申请

个人申请。10月7日上午8时-11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将《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及评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办公室(水声楼304)审核。

(二)评选阶段

申报CASC奖学金、716所奖学金天楹奖学金的学生参与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的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初评阶段。根据参评者总分从高至低排序,待国家奖学金名额确定后,分数重新归一化,依此排序确定社会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时间安排

1、10月7日上午8时-11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交相应的材料至教务办公室,逾期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注:若申报者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CASC奖学金、716所奖学金、天楹奖学金其中的2-4项,只需提交一份国家奖学金所需材料即可。

2、10月11日,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人选公示完毕后,学院对研究生社会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联系人:王浩宇,联系电话:18845568084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3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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